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M002-XMDYSCDX-2018/02、03、17、18、20、26、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
4、本次招标内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2、3、17、18、20、26、28包)二次采购。
5、交货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30日内供货。
6、入账事宜:要求在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中标后,如未按以上要求和时间点签订合同、供货、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良供应商信用记录,且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①合同;②所对应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发票为准;①②需同时提供。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扫描件;成交通知书请提供扫描件;销售发票请提供扫描件。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要求:为避免厂家大量中标后因生产能力不足的因素不能保证按期交货的问题,本项目中对于同种类、相同型号的设备/材料的标段采取中标数量限制,即同一投标人限中2个标段。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018年02月26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携带原件到代理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
锡林浩特市地址:锡林浩特市香榭丽舍风情街1号楼东栋A座写字楼12楼会议室。
呼和浩特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五号。
4、报名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附表中“专用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部分产品如需代理,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6)项(要求同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的(3)-(7)项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查验,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胶装成册,按标段制作报名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报名文件送达至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审处(锡林浩特市地址:锡林浩特市香榭丽舍风情街1号楼东栋A座写字楼12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五号3楼会议室。)。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须提供可在检验检测机构官方网站查阅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优先提供指定范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8年02月22日~2018年03月19日上午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上午09:0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03月19日上午09:00在原单位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远程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15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注:投标人也可携带原投标电脑提前45分钟抵达开标会场,于03月19日上午09:00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解密(经济标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9日下午15: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茂大厦(二十九中对面)6层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內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取费规定的相关招标费率计算。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最高限价/每标段 | 电子投标服务费 |
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 | 500元/标段 |
1000万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 800元/标段 |
1亿元以上 | 1000元/标段 |
标段中标单位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 | 800元/标段 |
(4)标段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电子交易服务费为800元,如预算总额≤50万元则不收取平台使用服务费。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办事处
地 址:锡林浩特市香榭丽舍风情街1号楼东栋A座写字楼12楼会议室
邮 编:026000
联 系 人:马建清(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15847938644
邮 箱:nmghmxm@163.com
监督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
标书费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附件1:附件1.docx
附件2:明细表(公告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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