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加工装置加氢吸附剂采购(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8040093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公告附件.rar
单位
用量
1
吸附剂1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2
吸附剂2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3
吸附剂3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4
吸附剂4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5
吸附剂5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合计
95
付款方式: 60%到货款,30%性能验收款,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质保期:货到现场,经性能验收考核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具有危险固废回收资质或与有危险固废回收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回收处理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3份单笔合同供货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吸附剂供货业绩(以清晰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3日至2018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5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31会议室。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公告附件.rar
单位
用量
1
吸附剂1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2
吸附剂2
详见公告附件
M³
34
3
吸附剂3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4
吸附剂4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5
吸附剂5
详见公告附件
M³
9
合计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