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怡华路安置区项目(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拟承担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
现更正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拟承担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里面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开元(新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