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JJF2018-002
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兰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木兰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监理。
1.2工程规模:8.55MW(以最终并网容量为准)。
1.3招标范围:木兰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全过程监理服务;
1.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
1.5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木兰县各相关村屯。
1.6计划监理日期: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7月3日,共10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合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至少具备1000万以上(含1000万)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电力工程或市政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4)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内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
2.3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2.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每天的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规定执行,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2.2中要求资料,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委托人:哈尔滨兰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木兰县木兰镇
联系人:韩 成
联系电话:137968119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451-8308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