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44031020180032
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
编号:44031020180032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02-26 09:00 至 2018-03-1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03-0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03-1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蓝蕾
办公电话:2918016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左延平
办公电话:1355486785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1800320001001
标段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3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内容可能有增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并按设计变更调整施工范围及内容。
计划总投资:1844.62 万元
工程地址:龙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04-01 至 2019-03-31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无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