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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2018年对外合作项目部作业现场配合施工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2018年对外合作项目部作业现场配合施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18-XA408-FW089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

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2018年对外合作项目部作业现场配合施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18-XA408-FW08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对外合作项目部2018年作业现场配合施工服务,主要服务于苏里格南项目、长北壳牌项目压裂试气、速度管柱、多分支水平井排液、钢丝特作、完井作业等施工。服务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 配合速度管柱施工(苏南),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已投产井丛标准化围栏拆卸,水泥杆铁丝网拆除,井口及连接管线的保温层拆除、收集存放,配合试气队伍进行换井口试压,9井丛一体化管线的连接(泄压管线、放喷管线、试压泵注管线、井口油、套管线连接)等以及完井后对交接场地的清理及其它服务;
  2. 配合压裂施工(苏南、长北),包括但不限于储液罐的搬运、安装和拆卸,挖排水渠、液体收集池,支撑剂的装卸,协助试气机组进行井口安装、连接和拆卸地面流程以及交井施工场地的清理,清洁化生产管线连接,沉砂罐清砂,移动储液罐沉积物清理,返排液的存储、倒运等其它服务;
  3. 配合施工(长北),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分离作业、钢丝电缆特作井配合、速度管施工配合(标准化围栏、井口保温层的拆除,泄压管线的连接等)、储液罐的安装和拆卸、供水服务、排水渠挖设、4-1/2” 排液管线连接、水泥基墩固定、现场标准化及其它服务;
  4. 配合供水(苏南、长北),包括但不限于在作业现场安装抽水设备、调试水泵、抽水设备维护、备施工用水及洒路用水等,并在现场水源井不可用时,提供拉水过程中的装卸水服务;另外在速度管柱工厂化作业期间,提供压井、堵塞器泵开泵注、投放工具脱手泵注、燃烧罐补水以及现场各类设备设施试压的配合供水服务。

本次招标工作量不定,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

2.2 服务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对外合作项目部指定施工地点,地理位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境内及陕北榆林区域,服务区域相对集中

2.3 服务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3.2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不少于一年的类似现场配合作业服务业绩,且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扫描件);

3.3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油田处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最终用户证明或评价资料;(含油田各二级单位产建项目组,业绩评价资料必须为原件);

3.4承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无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告知函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相关的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备查,未能及时提供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拟投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或电汇(采用电汇汇款时必须在银行付款单“摘要”栏或“用途”栏中注明“ZY18-XA408-FW089”标书费);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8姜博宇067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庆大厦            邮    编:710000

商务联系人:付仟骞            

电    话:029-86599178  

电子邮箱:fuqianqian@cnpc.com.cn

技术联系人:王增军

电    话:13636796102

电子邮箱:wzengjun_cq@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姜博宇

联系电话:029-6893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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