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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锦屏县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锦屏县项目勘察设计 S5200000000014342001 已于 2018年02月23日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锦屏县项目勘察设计 S5200000000014342001 已于 2018年02月23日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normal align=center>序号

normal align=center>中标候选人

normal align=center>中标价(下浮率)

normal align=center>中标工期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负责人

normal align=center>第一中标候选人

normal align=center>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昌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center>6.0%

normal align=center>60日历天

normal align=center>李勇

normal align=center>第二中标候选人

normal align=center>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center>5.9%

normal align=center>60日历天

normal align=center>余东升

normal align=center>第三中标候选人

normal align=center>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normal align=center>6.6%

normal align=center>60日历天

normal align=center>王敬静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03月01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水利厅)(电话:0851-85936708)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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