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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安匠收费站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安匠收费站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安匠收费站迁改工程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E001号,项目业主为河北

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安匠收费站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承唐高速公路承德段安匠收费站迁改工程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E001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京沈客专拆迁补偿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承唐高速承德段2010年11月8日建成通车,路段起自承德市双滦区陈栅子乡大栅子村,与京承高速公路相交,途径安匠、刘杖子、李家营、白马川、半壁山,止于承德与唐山交界处。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线全长82.3公里,全线设置安匠、李家营、白马川、半壁山4处匝道收费站和1处主线收费站。

由于京沈高铁在承唐高速安匠收费站的上方经过,对于铁路安全和高速安全都产生了隐患,因此将收费站收费广场的位置外移。本项目对收费站的收费广场、收费岛及收费车道进行迁址重建,收费站房建区维持不变;迁建后,收费广场车道数维持不变,仍为2入2出,但收费广场以及收费大棚按照3入4出建设。

技术标准:

收费站名称

中心桩号

设备(土建)车道数

备注

入口(条)

出口(条)

安匠收费站

K0+125

2

2

含1入1出ETC车道

2.2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提供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有定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5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在评标时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7年2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5)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招标文件(含工可报告)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19日14: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6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唐承德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政编码:050031

邮政编码: 050081

联 系 人:朱子靳 张雪帆

联 系 人: 李占辉 万蓓

电 话:0314-2059168-58805

电 话: 0311-83086911

传 真: 0311-83086856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2013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高速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7年2月1日起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前款约定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一致;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所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并发布的一致;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并发布的一致。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投标。

(11)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2)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详细评审评审标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未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

④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4)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详细评审评审标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2分

类似项目业绩(8分)

近5年内(2013年2月1日至今)每增加1项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加8分,满分8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2分

项目负责人(8分)

近5年内(2013年2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业绩每增加1项加8分,满分8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投标人在近1(2017年2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图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d.

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对的理解(5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总体设计思路

(5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4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5分。

e.

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项目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8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10分。

g.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8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i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前三名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前款约定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则以评分内容的序号在前者得分高者优先,如果各分项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次序。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5;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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