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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五华县梅林、棉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关于五华县梅林、棉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8]68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项
项目名称 关于五华县梅林、棉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8]68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关于五华县梅林、棉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18年2月23日发布的五华县梅林、棉洋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编号:华建施招2018-05号)的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改: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等。现更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中的其中一项。

2、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质要求”中的第(6)和(7)项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现更改为: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质要求”中的第(6)或(7)项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

3、本项目,分布范围广、现场场地情况复杂,为让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周围环境有充分的了解。投标人踏勘班子成员(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现场踏勘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17:00。现更改为:本项目分布范围广、现场场地情况复杂,为让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周围环境有充分的了解,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五华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相关附件补充公告.doc
发布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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