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 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二期工程施工标、永久管理区生活用水设备采购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乌恰县境内,东距喀什约165km,北距乌恰县城约70km,距乌鲁木齐1606km,交通便利。本工程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水库正常蓄水位1770.00m,总库容2.62亿m3,电站装机容量23.33MW×3,主坝最大坝高92.50m,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和发电引水系统、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0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但不限于):
2.2.1 水土保持二期工程施工标
主要包括:厂区及1#、2#道路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
2.2.2 永久管理区生活用水设备采购标
主要包括:卧式离心泵(Q=50m3/h,H=140m)2台、潜水排污泵(Q=20m3/h,H=10m)2台、多功能水泵控制阀(DN100,P=2.5MPa)2台、水锤防护阀(DN80,P=2.5MPa)2台和电气设备的采购、卸货、验收、保管、维护、工地现场二次运输、吊装、安装、调整、试验、系统调试、所有埋件制作、构件支架制作、所有埋件予埋等,以及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下述相应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3.1.1 水土保持二期工程施工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1.2 永久管理区生活用水设备采购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30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贝利
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
联系人:曹 力
电 话:0908-765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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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刘 钊
电 话:0991-5562017
邮 箱:619703462@qq.com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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