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乌苏市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 [2017]345号文批准建设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苏市。
2.2建设内容:本工程改造渠道防渗36.30km,改造渠系建筑物合计59座,渠道计量设施合计96座。渠道建筑物级别为4级,渠系洪建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5个施工标段,1个信息自动化标段,1个监理标段;本次招标只对5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信息自动化标段将另行招标。
一标段:西大沟支渠(渠道长4.78km)和三道平支渠(渠道长4.74km)渠道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二标段:百泉支渠(桩号0+000~6+071,长6.071 km)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三标段:百泉支渠(桩号6+071~13+033,长6.962 km)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四标段:红旗支渠(渠道长6.75km)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五标段:头台支渠(渠道长7.0km)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七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咨询)服务工作(包含5个施工标段和信息自动化标段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各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18年3月30日开工,2018年5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一至五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七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行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2以上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已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54号,塔城地区住建局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 联系方式:陈伟 0992-85172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邓刚 0991-6694903 18997929290
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蓝翔花苑3号楼1单元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