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XJDLCG-2018-025#
二、项目名称:上饶经开区马鞍山南片区光伏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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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数量 |
项目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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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3*63M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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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内容包括配电业务建设所有的设备、服务及售后。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无须提供)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投标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承诺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的20日内在上饶经开区境内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投资建设试点区域内配电基础设施,负责运营管理配电网,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获取合理投资收益,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人须出自牵头人。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查验。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以上第四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六、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02月26日至2018年03月02日(8:00-11:30,13:00-17:30工作日)
报名地址: 上饶市凤凰大道公园道1号8栋2单元1802室
标书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3:30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3:30
开标地点: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八、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十、其他说明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 139793988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邱女士
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公园道1号8栋2单元1802室
电 话: 0793-8226658 8260800 13979379334
上饶市信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