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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北京联通柴油发电机组降噪系统设备集中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2020年北京联通柴油发电机组降噪系统设备集中招标招标公告本为(2017-2020年北京联通柴油发电机组降噪系统设备集中招标、HBTZ-BJLT-1705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



2017-2020年北京联通柴油发电机组降噪系统设备集中招标

招标公告

本为(2017-2020年北京联通柴油发电机组降噪系统设备集中招标、HBTZ-BJLT-1705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组室外静音箱和室内消噪;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税);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北京市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分项最高限价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ghdCiqv)。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涉及包含“噪声控制”、“隔声”、“消音”等字样。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2.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2.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该机构通过CMA)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2.4 业绩要求

2.4.1.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同类(发电机组降噪、噪声控制、隔声、消音)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4.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将业绩合同信息填写至《同类项目情况表》。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框架协议、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能够证明同类项目业绩规模的证明文件,其中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大签页、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内容页,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的发票验证渠道,如经查实发票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4.3.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公示中标人业绩。

2.5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驻地机构

2.6.1.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并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

2.6.2.投标人如在项目所在地暂无常驻机构,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20日内设立,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届时未设立则视为放弃中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 验收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为在施工完成后必须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合格报告(其中检测报告部分由通过CMA及项目实施地环保局认可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

2.8 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声明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人必须担负全部责任。(须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2.9 其他要求

2.9.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3.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4.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9.5.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9.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2月27日09时00分至2018年03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新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https://www.cuecp.cn "购买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通过新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审核材料(两阶段审核:a.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包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b.标书费审核(上传电汇凭证,标明报名标段)), 如未通过审核请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两阶段审核通过后为报名成功,即可在新平台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

报名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联系人座机:0311-66531067

报名资料模版及新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账户注册、新平台操作指导手册、购买标书操作、投标指导视频)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ge3fAoF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1.3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行 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7050标书费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IPASS升级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 投标人应在2018年03月17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电信实业大厦西厅0101室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吕子涛、韩培海

电 话: 15510270925、15510270821


传 真: 010-88222769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账 号:1002012830007426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27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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