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配网办2018年内蒙古蒙西地区农网升级第一批10KV及以下工程包头市九原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8-08
立项文号:内发改能源字【2017】1390号、内电计划【2017】62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配网办2018年内蒙古蒙西地区农网升级第一批10KV及以下工程包头市九原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包头市供电局2018年配网办2018年内蒙古蒙西地区农网升级第一批10KV及以下工程包头市九原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所属单位 |
1 | 拉线盘 | LP12-2 | 块 | 930 | 九原供电分局 |
2 | 卡盘 | KP12-3 | 块 | 66 | 九原供电分局 |
3 | 卡盘 | KP12-2 | 块 | 191 | 九原供电分局 |
4 | 普通混凝土电杆 | φ190×12×M×G | 根 | 640 | 九原供电分局 |
5 | 底盘 | DP6-2 | 块 | 136 | 九原供电分局 |
6 | 普通混凝土电杆 | φ190×15×M×G | 根 | 120 | 九原供电分局 |
7 | 普通混凝土电杆 | φ190×10×I×G | 根 | 273 | 九原供电分局 |
8 | 底盘 | DP6-3 | 块 | 77 | 九原供电分局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提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投标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7、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类似产品业绩合同;
8、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9、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查询彩色打印件无效、复印件无效),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6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下支付,线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报名时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
(3)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类似产品业绩合同;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证明;(提供网页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交费凭证的方式交纳 (售后不退)。
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现场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nmgcqjy.e-jy.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0472-3658210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0472-5110079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杨坤奇 王悦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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