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_工程招标_招标_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力行业招标标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13
提示: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单位本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湘江

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本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道路南起新华东路,北至新塘路,全长1068.39米,路幅宽30米,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为34919.35万元,其中工程费5314.17万元(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批复的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25675.05万元,预备费1877.8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81.6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芙蓉路(新华东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等一体化配套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等监理。监理周期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其中施工阶段工程为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6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入围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20183120183219止(北京时间,下同)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3219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电子屏所示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建设中路171

联 系 人: 郭先生

    话:0731-28687750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13

联 系 人:周 晖、曾 倩

联系电话:0731-22862651

    箱:hnjyzb2001@sina.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