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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主体、水保、环评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6]963号、穗水规划[2017]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牛路水流域。 2.2项目规模:牛路水库总库容6663万立方米,发电站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碾压式混凝土重力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大坝、放空洞)、电站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发电洞、压力钢管、厂房、尾水渠、升压站)、水库管理区、上坝道路、进厂道路、水土保持专项、环保治理、管理信息化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为3级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引水隧洞为3级,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校核;电站厂房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50年一遇,校核洪水100年一遇;大坝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导流标准为10年一遇,坝体临时度汛洪水标准20年一遇。 2.3招标控制价:363304665.81元。 2.4计划工期:135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碾压式混凝土重力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大坝、放空洞)、电站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发电洞、压力钢管、厂房、尾水渠、升压站)、水库管理区、上坝道路、场区道路、水土保持专项、环保治理、管理信息化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 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含有新建碾压式混凝土重力坝的水利水电工程),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或工程完(竣)工验收或专项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专项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必须明确显示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工程规模等)。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项目类型、水库库容、装机容量、过闸流量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核定,所提供网页打印件通过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类似业绩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注:(1)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2)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5)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认定: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且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的可点击路径。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8年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代建人; (5)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但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3月26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11时30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9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6.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6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01室 地址:广州市河区天寿路116号 邮编:510640邮编:510635 联系人:李杨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0-87510595 电话:020-38036127 传真:020-38890252 传真:020-38036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