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反应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反应器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110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1个包。整个供货周期为(反应器制造完成,运至现场并放置在转运鞍座上的时间)14个月;招标范围包括反应器设备(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料编码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1 |
20000059 |
羰化反应器(1520-R-2001A/B、1520-R-2101A/B) |
高度17690mm直径(内径)6000mm预估重量406吨,壳程筒体S30408,设计温度/℃,管程185(反应)/240(活化)壳程185(反应)/240(活化),设计压力/MPaG,管程0.65(反应)/0.48(活化)壳程0.62(反应)/0.48(活化) |
4 |
台 |
整个供货周期(反应器制造完成,运至现场并放置在转运鞍座上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4个月内; |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 |
1-2 |
20000059 |
加氢反应器(1520-R-4001/4002、1520-R-4101/4102) |
高度20990mm直径(内径)5200mm,预估重量500吨,壳程筒体S30408板材,设计温度/℃,管程265(反应)/240(活化),壳程245(反应)/240(活化),设计压力/MPaG,管程3.3(反应)/3.0(活化),壳程2.8(反应)/3.0(活化) |
4 |
台 |
整个供货周期(反应器制造完成,运至现场并放置在转运鞍座上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4个月内; |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 |
注:
(1)交货时间为合同规定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所投8台反应器必须为同一品牌;
(3)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每项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所有涉及到唯一具体型号或具体品牌的,均为参考型号或品牌,投标产品及投标产品的主要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型号或品牌的技术参数;
(3)投标人不可选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资质,以及ASME“U”授权证书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亿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
(4)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现场制造(非简单的吊装组对焊接)超运输限制、4台单重在500吨以上压力容器设备的经验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投标人具有乙二醇加氢反应器(又称乙二醇合成塔、EG反应器)或羰化反应器(又称DMO反应器)的制造业绩,反应器已经投产运行3个月,提供一份以上乙二醇生产企业用户使用良好评价证明,并且使用企业与投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必须提供与业绩所对应的(不含价格的)签字版供货合同(包括订货图及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副本,以证明供货业绩的真实性。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2019年两年工作负荷计划或表格;
(9)投标商必须具有工作直径不小于6.5米大型立式车床和工作直径不小于6.5米大型钻床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1投标人须采用网上购标,方法如下:
用贵司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投标人系统找到本项目,点击“确认参加”按钮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 付款结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行项目报价表、图纸(如果有)。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
4.3重要提醒: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在72小时内缴纳标书款,过期无法缴纳,将导致报名无效。
5. 关于网上购标及支付方式的说明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五)、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本条款的相关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2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富贵轩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5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张燕静
电 话: 010-573365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陈劼
电 话:010-58134664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13707509@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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