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全厂机组现场标识牌制作安装服务项目已由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服务期限:24个月,计划2018年4月18日-2020年4月1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福清核电全厂机组现场各类标识牌制作,根据各需求部门要求安装在指定区域,并实施日常维护管理。对现场标识牌进行不定期补充更换、维护、新增等工作,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具体工作范围详见《全厂机组标牌制作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营/业务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具备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核电全厂机组现场标识牌制作安装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开户名称: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1810705966998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3办公室。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3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地 址:
邮 编:350318 邮 编:
联 系 人:罗丽 联 系 人:
电 话:0591-86530314 电 话:
传 真:0591-86538087 传 真:
电子邮件:luol@fqnp.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开户银行:
账 号:35001618107059669988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