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JNPC2018CNEICM01
三、评审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303会议室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980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2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1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854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2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1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2106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5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3项。
确定中标人原则: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当中标人依法被确定为中标无效时,则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未能提供充分材料证明其拥有职业律师不少于100人,因此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吴小敏
联系电话:010-66297095
电子邮件:wuxm@mails.cneic.com.cn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示期:2018年3月1 日——2018年3 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