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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2018-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一、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2018-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NPC2018CNEICM01三、评审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四、评审地点: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303会议室五、评标结果:评标委员
 一、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2018-2020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NPC2018CNEICM01

三、评审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303会议室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980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2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1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1854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2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1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2106000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近年类似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核能行业)常法类业绩(已提供证明材料):已完成的5项,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3项。

确定中标人原则: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当中标人依法被确定为中标无效时,则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未能提供充分材料证明其拥有职业律师不少于100人,因此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吴小敏

联系电话:010-66297095

电子邮件:wuxm@mails.cneic.com.cn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示期:2018年3月1 日——2018年3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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