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电设备(光伏组件等)招标人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等采购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使用地点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采购光伏电池组件等4台(套)。付款方法和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挂账后首付50%,余款分期付清,留10%质保金。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招标编号:sxzghw[2018]005-04、07、08(设备明细及规格详见附表),每标段只确定一家中标候选人,分别为:
sxzghw[2018]005-04 空压机 1(套);
sxzghw[2018]005-07 1#、2#炉流化风机 2(台);
sxzghw[2018]005-08 2#炉布袋除尘器脉冲装置 1(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盖红章的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不在许可范围内不要求);(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企业信誉及知名度;(7)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8)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开标前两个月为准);(9)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28 日至2018年 3月 7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 15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山西正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为: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山西正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介休市新建西路508号
邮 编:032000
联 系 人:韩海风
电 话:0354-7191256
传 真:0354-71912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
邮 编:032000
联 系 人:窦志刚
电 话:0354-7194401
传 真:0354-7194401
电子邮件:sxzgzb401@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介休支行
账 号:0508013109200028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