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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侦控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资格预审公告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就侦控取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合格投标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证

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就侦控取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合格投标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侦控取证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WJNMBFCG-2018-0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1

隐蔽式近身通讯管控密采仪

2

1483600


2

隐蔽式终端远控仪

3

3

卡片式密录仪

2

4

口香糖式密录仪

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采购本项目货物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且投标人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所提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的信用查询状况。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新村东150米吉美大厦910室递交报名材料或发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到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后参加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或者原件扫描件,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1)  报名人的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有效的营业执照;

4)  信用查询截图;

5)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少于3年)

注意: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代表应提交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4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3月13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4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六、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审查标准的全部邀请参加下一阶段的招标程序。

2.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及正式披露。

3.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再进入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阿拉坦大街59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471-3265339  185048908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新村东150米吉美大厦910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常吉祥

电  话:15344115190 18947388175

邮  箱:yxzb2018@qq.com

 


附件1:侦控取证设备资格预审公告(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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