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2017年乡镇政权“八有”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7】593号文及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194号、195号、196号、197号、199号、200号、201号、202号、203号、204号、6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现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干部周转房新建约6545平方米,维修约2443平方米;便民新建约1054平方米,维修约150平方米;庭院环境整治新建绿化约4400平方米,维修地坪约12790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新建水箱间约135平方米、配套约90立方水箱约9个;生活服务设施扩建食堂约301平方米;党员干部活动阵地维修约370平方米等配套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民和县大庄乡、转导乡、中川乡、巴州镇、松树乡、新民乡、西沟乡、核桃庄、前河乡及隆治乡乡政府院内;
2.3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0773-1840GNQHGCGK0382;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6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2-7917002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517377
传 真:0971-8118821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