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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 批复文号大埔县人民政府以【2014】122号、埔发改【2014】121号、【2016】105号文批复单位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
项目名称 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
批复文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以【2014】122号、埔发改【2014】121号、【2016】105号文
批复单位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编号:DB-2018-11

1、招标条件

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由大埔县人民政府以【2014】122号、埔发改【2014】121号、【2016】10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商业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大埔县西河镇、银江镇、枫朗镇、大东镇、洲瑞镇、桃源镇、大麻镇、青溪镇、光德镇、丰溪林场、三河镇(二期)11 镇共13座污水厂(含19 个村)建设,拟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万吨/日,工程采用改良A20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镇级污水厂的配套管网(含茶阳镇(二期)、高陂镇(二期)),长度共约62km;茶阳镇(一期)、三河镇(一期)、高陂镇(一期)共0.35万吨/日,存量(已建/在建)项目改造。

2.2工程地点:梅州市大埔县;

2.3总投资:工程建安费用估算约13779万,其中存量项目改造费估算为4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厂区效果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与技术指导、竣工图配合服务等。

2.5设计周期(1)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2)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需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6承包方式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承包,在设计任务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结算不作调整;设计任务范围外增加,或设计任务范围内减少的工作,按照不超过本次招标下浮率(设计合同价/总投资估算额对应的设计标准取费)计算,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6〕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4.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3~9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亲自提交

合格的投标人于2018年 3 月2日至3 月8 日9:0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到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评标办法

本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6、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2018年3 月 28日 9 时 30 分,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九楼)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进城大道西湖风情街12号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1343015476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幸工 联系电话:0753-2285830

日期:2018年 3 月 1 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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