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华包装配套养育巷直埋管土建开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受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华包装配套养育巷直埋管土建开挖工程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6-Z-G-141号
(2)项目名称:兴华包装配套养育巷直埋管土建开挖工程项目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2)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申请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6)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经办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经办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符合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上述所有资料扫描的电子档一套;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经办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经办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符合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3月2日-3月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吴伟
电 话:0512-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