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I段长城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QH2018-005号
1.招标条件
本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2016】6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
2.2 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文物保护碑40个,保护范围界桩40个,保护区围栏(高度2米)21000米等;
2.3 招标内容: 新建文物保护标示碑14个,保护范围界桩6个,保护区围栏4683米等;
2.4 交货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货物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网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具有网围栏加工安装能力、具有类似业绩,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湟水花园对面)】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予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35589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7617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