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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大涌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浮市云安区大涌河治理工程已经云水建管【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浮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云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除省、市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云浮新区自筹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云浮市云安区大涌河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
2.3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6.42km,其中大涌河干流6.85km,古洲河支流3.52km,洞坑新村支流0.61km,东山水支流2.924km,长迳河支流1.711km,长古头渠0.47km,长古头二渠0.3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16.42km,固脚护岸长度12.42km,新建排水涵8座,拆除重建交通桥9座。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预算书为准。
2.4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后审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终审通过。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
3.5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分别为:A证,B证,C证)。
3.7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及资料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证书。
3.8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近3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9投标人在开标前到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贿赂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才可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于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中小河流治理类施工项目业绩(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踏勘现场
4.1本工程要求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期间常驻工程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签认驻场承诺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充分了解工程风险、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
4.2拟参加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资料员必须在2018年3月8日上午10时00分前,携带《踏勘现场证件查验表》一式二份,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达云浮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云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云浮新区都杨镇开发区生活小区F栋一楼)登记,并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拟参加投标企业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完成后,需签认驻场承诺书《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驻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然后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有效回执和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报名。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
4.3各投标人自公告日始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项目的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踏勘现场登记表》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驻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4投标人现场踏勘完成后,需签认驻场承诺书。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地点:
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0.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广东省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提交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②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
(7)施工岗位证书:施工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资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证书及二代身份证;
(8)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近3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9)投标人在开标前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持该院出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原件才可参加投标。
(10)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1)招标人签发确认已踏勘现场的回执;
(1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驻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3)投标人于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须具有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中小河流治理类施工项目业绩(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核查(除第10项材料外,凡能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证的证书除外)。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报名时的人员名单必须与踏勘时的人员名单一致。投标人如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报名资料不全,或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不一致,招标人则不予接受报名。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投标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及密封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云浮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云浮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6-82888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6-8180833
日期: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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