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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 及验收服务(宁海-象山)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3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1. 招标条件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5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

招标公告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

 

1. 招标条件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能源〔2017〕35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出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天然气管道1条,起于已建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江瑶阀室,止于象山县境内新建象山末站,线路长度约32km;配套建设桥头胡阀室、大佳何阀室2座,象山末站1座,扩建江瑶阀室1座,建设地址位于宁波地区宁海县及象山县,计划于2018年建成。

2.2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止,含试运行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②  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③业绩要求:完成过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批文复印件)。

④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行贿受贿记录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3220173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3  2310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

招标代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业务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13646689478

 

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571-85835371、0571-85364737、0571-85192451、0571-85366497

 

   招标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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