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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详情页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8-03-0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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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3-0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海门电厂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借助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技术,实现以下两个方面功能:

(1)实时探测监控区域可能产生的火焰和烟雾图像识别预警;

(2)第一时间迅速反应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及位置;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完成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平台开发项目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内容,工作内容:①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对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技术提供一个整体解决方案。该方案要求从智慧电厂的全局角度上予以生产管理和构建,包括系统总体结构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应用功能实现方案、系统软件及数据库规划方案等。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提出分步实施的最佳阶段划分建议;②提供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功能系统的全部实施工作,包括系统调查、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安装、系统测试、系统上线、系统试运行工作。其中还包括必要的二次开发工作;③向招标方提供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技术应用所必需的技术文件和工具,使他们能够开展系统客户化、系统调试和系统维护工作;④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人员,并使受训人员能得心应手地使用华能海门电厂火电厂火灾预警智能识别技术。项目完成一年内至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华能海门电厂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华能海门电厂为第一单位)。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即:科研过程中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器具的工程承包方式。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2 工期

计划工期:12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由于已方原因,合同签订后未能在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开工日期正常开工且经甲方催告后仍无法开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若投标方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电力设备或工业自动化技术研发开发,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及安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火灾预警智能识别应用业绩,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文件原件进行核对。

3)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项目竣工完成后需提供消防功能检测报告(国家级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软件技术鉴定报告(工信部授权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5)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安排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到位,需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事宜。预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无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方将限制投标方一年(自投标方违约之日起)内不能参与招标方所有采购项目,并有权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

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媒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及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平台未认证供应商即非平台供应商点击申请参与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应信息和资质,填写完整后申请方可生效;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本项目标书购买免费)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发布公告之日(电商平台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内,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1、报名表,2、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6、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签字页));经招标人初步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5.1 经电厂初步资格审核后,投标人直接从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5.2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华能海门电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邮编:515132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91666-7039,13729208165

邮箱:syqhlc@21cn.com

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 件

包括且仅限于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有效期内)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封面、服务范围、签字页)

5、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证明材料。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内提交,并发送招标人邮箱syqhlc@21cn.com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列表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须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

投    标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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