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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茅溪河子午西路延伸段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张家界市茅溪河子午西路延伸段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8]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张家界城市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茅溪河子午西路延伸段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8]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张家界城市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茅溪河子午西路延伸段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办事处小河坎社区。

2.3工    期:总工期10个月,其中设计工期 2个月,施工工期8个月。

2.4招标规模6700万元。

2.5招标范围:张家界市茅溪河子午西路延伸段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长度4.613km,包含路堤结合总长3.282km,新建堤防总长0.331km,岸坡整治总长1.0km,其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土堤0.331km,土堤加高1.394km,护岸4.613km,新建穿堤涵闸12座,堤岸景观绿化等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服务。

2.6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应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否则其投标文件中的业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资历在评标中将不予认定;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投标,包括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的市场主体三种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需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4.1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4.3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

3.4.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4.5工程质量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4.6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5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出具公告发布后近2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高检会【20155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及踏勘现场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下同)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是指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

4.3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4  4  9   00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5 日~2018  3   9  1700分止(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一律采用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4   4   9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具体标室详见一楼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它说明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无设计费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张家界市水利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张家界城市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人:刘先生

      话: 13574437045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张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金领国际大厦131303

人:胡先生  赵女士

   话:0744--8860800  158744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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