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浏阳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服务用房、民宿及市政园林景观项目设计(第三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前期【2017】57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服务用房、民宿及市政园林景观项目设计(第三次)。
2.2 建设地点:浏阳西北环线道吾西路交叉口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部分、建筑部分、市政配套部分等;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浏阳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服务用房、民宿及市政园林景观项目设计(第三次),包括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项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7 时限要求:总设计周期为70天
a、取得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方案评审通过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c、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e、各阶段服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业主保留设计周期调整的权利,设计周期调整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应当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6.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6.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3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8、设计补偿
招标人向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提供设计补偿费人民币8万元,向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提供设计补偿费人民币6万元。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中标人和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归招标人。
9、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是指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以及现场设计指导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上限总价16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指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建设期、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及评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设计单位报价时,不能超过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按时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浏阳市复兴中路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838330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复兴中路18号3楼
联 系 人:罗薇薇
联系电话:13667356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