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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客户交换机及AG总包集成(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客户交换机及AG总包集成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本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客户交换机及AG总包集成招标(第二次)、招标编号:2017CUC-BJ-PUTIAN0657(标段1:2017CUC-BJ-PUTIAN0657-1、标段2:



2018-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客户交换机及AG总包集成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客户交换机及AG总包集成招标(第二次)、招标编号:2017CUC-BJ-PUTIAN0657(标段1:2017CUC-BJ-PUTIAN0657-1、标段2:2017CUC-BJ-PUTIAN0657-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1.1
预估规模/工程量:总投资估算合计为:2000万元(不含税)。

1.1.2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3
计划工期:客户交换机\AG设备工程实施进度安排计划(起始点为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到货且用户端具备入场施工条件开始)。在具备相关实施条件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实施。

1.1.4
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建设部、工信部、原信产部、邮电部颁发的现行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北京通信管理局有关电信工程暂行规定以及招标人现行的企业施工验收标准。

1.1.5
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1.6
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7
质保期要求: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4个月。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2 计划工期:客户交换机\AG设备工程实施进度安排计划(起始点为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到货且用户端具备入场施工条件开始)。在具备相关实施条件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实施。

1.3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涉及西区:二、三、八分公司、门头沟、房山、昌平、延庆、大兴(份额约55%);标段二涉及东区:四、五、七分公司、通州、顺义、怀柔、密云、平谷(份额约45%);

本项目的总包集成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年】451号)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只报唯一折扣。

安全生产费、规费、施工队伍调遣费、税金、材料费用不参与打折。

本项目每标段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年】451号)”的8折。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标段一中标人数量为1个、标段二中标人数量为1个,投标人须参与所有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两个标段)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个:
1.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

(提供彩色扫描件)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以来客户类通信管线和或通信设备专业工程施工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客户类通信管线和或通信设备专业工程施工业绩10项(含)以上,并且合同总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或近三年具有客户类通信管线或通信设备专业设计业绩10项(含)以上,并且设计合同总金额达到5万元(含)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大签页、金额页、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需附订单明细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
1. 配备至少1名项目经理(总负责人);
2. 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开头须为“信X建安”或“工信X建安”
4. 具有3个(含) 以上客户交换机项目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大签页、金额页、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需附订单明细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业绩合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以上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4.2设计总负责人要求:

1. 配备至少1名设计总负责人;2.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4.3单项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单项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
1. 每单项工程至少配备1名施工负责人;
2. 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证书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
3. 5年以上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且在有效期内。开头须为“信X建安”或“工信X建安”
(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以上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4.4单项工程施工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单项工程施工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按单项工程进行人员配备,每单项工程至少配备8名施工人员,其中:
1、至少设置1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且在有效期内),开头须为“信X建安”或“工信X建安”;
2、至少设置1名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应持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以上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5分包人资质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承接相应工程的资质。


1.总包人为施工单位时,相应的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通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总包人为设计单位时,相应的分包资质要求不得低于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委员会或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质要求须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8.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8.3.投标人须在北京有驻地机构,如申请人在北京无驻地机构,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机构,满足招标人现场核实条件,并提供证明文件,若到期未设立的视为放弃中标。

(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产权人为投标人,房屋租赁合同期须满足本次招标合同期)

2.8.4. 具备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不受限制使用的车辆5辆(含)以上,如现无满足要求的车辆,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本项目配备所需车辆,若未按期配备车辆的视为放弃中标。

(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其中车辆所有权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

2.8.5. 项目必须具备的施工器具及设备(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2M误码分析仪、SDH误码分析仪、光源、电压表、电流表、电池充放电负载箱、单芯光纤熔接机、带状光纤熔接机、光缆纵向开剥刀、束管开边器、光纤切断器、OTDR等),有限空间作业器具及设备5套(含)以上。(有限空间作业器具包括不限于:可燃气体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红外线测温仪、有害气体检测仪)

(提供:施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器具及设备名称、数量)。

2.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方式:

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招标代理人处咨询项目信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见联系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4.2.1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2.2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2.3
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4.2.4
投标报名表;

4.2.5
保密承诺;

4.2.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同时提供电子版)。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面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4.5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5.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18年3月 14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0时30分。

6.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 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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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邮 编:
100080


联 系 人: 张冬奇、梁艺曦(标书发售)、顾滢(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10-82053649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guying@potevio.com


网 址:
/


开 户 银 行

/



号: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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