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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中和镇保和幼儿园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宁远县中和镇保和幼儿园工程,已由宁发改[2017]169号批准建设,由宁发改许准字[2018]20号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1.招标条件

本宁远县中和镇保和幼儿园工程,已由宁发改[2017]169号批准建设,由宁发改许准字[2018]20号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中和镇保和幼儿园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保和责任区围墙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集教室、多功能教室、师生食堂、活动室、师生宿舍、办公室的综合楼及其它配套设施,总建筑为24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宁远县中和镇保和幼儿园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总共约415.6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暂列金额:197410元(按建安工程费的5%记取);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17年7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期间内连续6个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会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2614  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它要求

根据宁财组发【2017】1号文件,宁远县境外的建筑企业中标的,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宁远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宁远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核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宁远县缴纳相关税费,中标方不按规定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

10.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宁远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教育局

地址:宁远县九疑北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136074673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

联系人:石先生  1897468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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