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83036
1. 招标条件
本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预浸车间蒸脱机尾气回收利用项目所需设备招标人为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浸车间蒸脱机尾气回收利用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预浸车间蒸脱机尾气回收利用项目所需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中垦国邦下属4个公司(大连、天津、长春、铁岭)对预浸车间蒸脱机尾气回收利用进行改造;
2.3交货安装期:中标单位分别与四个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40天(含设备制作、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其中设备制作30天,现场施工工期10天。
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设备制作工期。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安装书面通知后3日内到达现场,开始计算现场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粮油机械、食品机械制作或安装、设计、销售资格,近三年内有两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包括:?.2000t/d规模工厂的蒸脱机尾气回收项目;?.2000t/d以上规模的大豆加工生产线(含蒸脱机尾气回收项目)的整线建设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如代理销售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委托授权(其中制造商的资格条件参照3.1条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道空港商务园E10号楼
联系人:韩明忱
联系方式:0411-873367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451-82364714
电子邮箱biddin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