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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招标-2018年3月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招标-2018年3月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项目名称: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WEME-1803-ZXNH-018招标人: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
 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招标-2018年3月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项目名称: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803-ZXNH-018

  人: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消防药剂框架采购采购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能化)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已建成及在建多个煤化工示范项目。中新能化所属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46万吨/年聚丙烯,已建成投产。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40亿m3/年天然气,一系列装置已投产,天然气产能13.3亿m3/年。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40亿m3/年天然气,一系列装置正在建设,产能13.3亿m3/年。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是利用呼伦贝尔地区丰富的褐煤资源为原料和燃料,尿素年产量30万吨,已投产。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负责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设计产能3000万吨/年,已部分投产。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是中新能化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位、二级集中采购长协的签订单位。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18年度消防药剂,具体如下:

1、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规格型号:AFFF/AR3%。凝固点:-10。暂估量(t):克旗煤制天然气/多伦煤化工:5 t。呼伦贝尔化肥:2 t。

2、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规格型号:AFFF/AR6%。凝固点:-5。暂估量(t):克旗煤制天然气/多伦煤化工:5 t。呼伦贝尔化肥:待定。

3、氟蛋白泡沫灭火剂:规格型号:FP3%。凝固点:-10。暂估量(t):克旗煤制天然气/多伦煤化工:3 t。呼伦贝尔化肥:待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1 本次招标合同方式为框架协议,合同期限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已包含17%增值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技术服务费、安装及调试费等所有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中标后以市场价格变化为由单方面拒绝签订、终止合同,招标人将保留向投标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2.2 投标人按照附件1所列规格、数量进行报价。特别说明:附件1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可能会有所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招标人和企业不做最低、最高使用量承诺。

交货地点:企业生产现场,交货地点分别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生产现场、多伦县生产现场,呼伦贝尔生产现场。

交货时间:用户通知后,按照订单要求时间送达生产现场交货。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期限:1年。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经销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所有承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3.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无重大质量问题承诺

3.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

3.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3.5.1 投标人需有消防药剂的销售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

3.5.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承诺书: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888-6262。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4.2注册和购买标书流程: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先进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和“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注册流程如下:用“IE浏览器”登陆→点击“供应商注册”→浏览学习供应商注册指南→填写和上传企业信息资料→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或者拨打400-888-6262)→注册成功。

购买标书流程如下:点击“登录”→点击 “投标管理”下的“标书文件购买/下载”菜单→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购买”-点击“操作”→点击“新增”-填写信息→选择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点击“购买”—系统会提示“确认要购买当前选中的标段吗?”—点击“确定”—系统提示“已生成标书费支付订单,订单号为XXX,请登陆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支付操作”→点击“免登录打开资金管理平台”→点击“我的支付订单”-“待支付订单”进入待支付订单列表页面,点击【立即支付】进行标书费支付。

4.3下载标书

找到相应申购标书的标段→查看标书费价格→汇款→等待标书款确认(或者拨打400-888-6262请按3后选择1“标书费咨询”)→下载标书。(第一次注册申购标书的厂家需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由于办理电子钥匙的时间较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5.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标书费金额及汇款账号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平台实际显示为准。为保证标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5.3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流标、项目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各供应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提示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27 日10时00分(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6.2送达地点:北京(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6.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dtbid.cn)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评标和存档使用。

6.5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明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6.6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大唐集采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5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七、报名联系人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健

电  话:010-6877796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  箱:sunjian@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座1009室

邮  编:100040

提  示:本次招标公告依法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dtbid.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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