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水车间、检修楼材料库供货及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1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次招标为化水车间、检修楼材料库供货及建安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北部黄圃镇,东南距中山城区约36km,西北距佛山顺德城区约20km,东邻三角镇,南靠东凤镇,西接南头镇,北倚顺德容桂。水陆交通方便,东去15km有京珠高速公路穿过,西边4km处有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及广珠轻轨南北方向横穿;水路江深水阔,3000t级货轮可以直达广州等内陆港口,也可沿珠江口直通大海。现扩建2台300MW等级燃煤供热机组,本项目为化水车间、检修楼材料库供货及建安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2.2招标上限价:招标人在答疑时通知。
2.2.3工期:详见技术要求,具体时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书以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非分公司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的生产厂商(生产厂商的分公司也可以)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
3.5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商的投标;
3.6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2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须盖章,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生产厂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适用于生产厂商分公司投标的)、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商的资质证书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扫描件等提交至我司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山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圃南路18号
联系人:黄女士 0760-23502900-8822
18802590831
韦先生 0760-23502900-8834 18944725222
电子邮箱:zshdzb@gdhpower.com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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