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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 批复文号惠农函[2018]25号批复单位龙门县农业局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
项目名称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
批复文号 惠农函[2018]25号
批复单位 龙门县农业局
招标人 龙门县农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惠农函[2018]25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

(二)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局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龙江镇、平陵镇、地派镇、龙华镇、龙田镇、麻榨镇。

(四)工程造价:人民币1424450.36元,其中龙江镇251916.64元、平陵镇214340.67元、地派镇243101.18元、龙华镇235057.56元、麻榨镇241764.74元、龙田镇238269.57元。

(五)工程规模:包括灌排渠道、田间道路、涵管工程、坡道工程、农田林网、临时道路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灌排渠道、田间道路、涵管工程、坡道工程、农田林网、临时道路 等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即盈利,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各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近3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6、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未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9)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社保证明;

(10)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

(11)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身份证、社保证明;

(12)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

(13)投标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14)已在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2-7889706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德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893357630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180129)(定稿).docx
发布人 龙门县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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