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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食堂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采购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食堂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CZB-FJLT-201800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
本采购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食堂设备及餐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CZB-FJLT-201800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可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采购厨具、餐具等食堂设备,投资预算48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采购产品清单如下:详见附件。
1.2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二楼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到货,且在到货后5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8万元人民币;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报价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报价人应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与最终用户(使用单位)食堂厨具采购合同业绩案例不少于2个且每个案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需提供合同材料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如为框架合同的,附相关订单,并以订单金额为准)及合同最终用户(使用单位)的使用验收证明。
2.4报价人具备所有供货设备的现场安装能力、保修以及售后维保等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5报价人承诺报价产品免费保修期为2年,同时承诺在保修期间现场设备发生故障,报价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五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
2.6报价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报价产品相对应的(货物),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2.7报价人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合同与技术规范书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报价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9报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报价、以非法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国家采购报价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报价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如未发生过重大问题,要求报价人提供相应声明承诺函。采购项目需求单位收集到相关信息的,应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小组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价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小组提出。
(7)报价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报价日最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报价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报价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报价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采购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报价人,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价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购买报价文件。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4.5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纸质)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14时3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价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报价文件中还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锦兴/徐宏敏】电话:【18960769669/18906919897】
电子邮件:【18960769669@qq.com、18906919897@189.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公告-省联通食堂设备及餐具(3).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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