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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四大管道管件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四大管道管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HNNJ2018-03-BJGY-002)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

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四大管道管件

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HNNJ2018-03-BJGY-002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如果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或使用中遇到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

本为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四大管道管件招标。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兼顾城市供热),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留有扩建余地。工程计划2017年4月1日开工,2019年8月20日第一台机组投产。

1.2招标范围: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的四大管道管件。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为管件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国内制造厂家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的流动资金能够承担的实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投标人自2011年至今未被列入过华能集团供货商库黑名单,无违法、违纪、违约、造假等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在最近几年(2011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5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8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管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供货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电厂)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整台套业绩指火电燃煤机组主蒸汽、再热热段、再热冷段、给水系统的管件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发布媒体和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说明

4.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4.2.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须首先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系统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招标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4.2.2原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管控系统用户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直接使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4.2.3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如果投标人在注册过程遇到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联系(电话:4000765116)。

4.2.4、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后,系统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的一定马上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文军

联系电话:010-58103599,18910274493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8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确认,确认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2出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5.2.1报名后,投标人应通过现金或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2.2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2.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 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4资格预审文件费:1000元人民币。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编号”。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9:30(北京时间);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资格申请文件,并现场递交纸质资格申请文件。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资格申请文件或者未递交纸质资格申请文件的,该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按规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资格申请文件并递交纸质资格申请文件的,如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426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联 系 人:周振宇

电话:010-63213550  

传真:010-63213600

电子邮箱:zyu_zhou@chng.com.cn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

 

公司性质: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股权结构:

 

授权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联系地址:

 

资格预审文件费:

1000元人民币

附件内容:

请投标人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表格的附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扫描件,应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5.业绩表(见业绩格式)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资格声明:

我公司所提供的资格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授权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格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申请表,请投标人按照表格所列项目逐一填写,不能遗漏。

2.请将本表格的WORD文件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包括附件内容)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3.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费+招标编号”。

 

 

附件内容:

 

请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扫描件,应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注册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5.业绩表(见业绩格式)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业绩格式(见下表):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业绩表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单位名称:)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情况均为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的情况,投标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请勿列举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无关的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买方

机组容量

数量

(台)

供货范围

(请注明:主汽、热段、冷段、给水)

是否为整台套供货

供货数量

(个)

合同签订日期

买方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加手机)

是否附证明文件

备注

华能系统内

 

 

 

 

 

 

 

 

 

 

(一)

已投产业绩

 

 

 

 

 

 

 

 

 

 

1

……

 

 

 

 

 

 

 

 

 

 

小计()台

(二)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1

……

 

 

 

 

 

 

 

 

 

 

小计()台

华能系统外

 

 

 

 

 

 

 

 

 

 

(一)

已投产业绩

 

 

 

 

 

 

 

 

 

 

1

……

 

 

 

 

 

 

 

 

 

 

小计()台

(二)

已正式签订合同

尚未投产的业绩

 

 

 

 

 

 

 

 

 

 

1

……

 

 

 

 

 

 

 

 

 

 

小计()台

总业绩()台

注:(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如有)、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请保证“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完整、准确。经核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的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3)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业绩情况,增减表格行数。

(4)本表所指业绩为满足资格预审评审办法中的必要合格条件表要求:具体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5)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WORD/PDF格式制作的合同扫描件。

(6)若有特别需说明的事项,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人授权代表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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