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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研究院通用型冲击(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配套基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备案编号2017-440113-47-03-01279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汽研究院通用型冲击(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配套基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汽研究院通用型冲击(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配套基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229326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633190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668号
四、项目概况:行人保护试验室建设在现有场地内,进行内部改造,占地面积约450 m2(南北长约24.3 m,东西宽约18.6 m),详见技术规格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内部改造,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程、电气工程、暖通空调、设备安装等,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招标控制价为: 2473185.95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1498452.75元(占总造价60.59%);机电安装工程:974733.2元(占总造价39.41%)。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
3 月 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本项目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7 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23时59分(投标人须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投标报名环节)。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3 月 27 日 9 时3 0分,截止时间:2018 年
3月 27 日 11 时30 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27 日
11 时 3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某项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决定的通报》(番住建发[2017]208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如未按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229326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66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汽研究院通用型冲击(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配套基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 、(成员方)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广汽研究院通用型冲击(行人保护)试验设备-配套基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主办方) 为联合体主办方, (成员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联合体协议书、合同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
签订协议单位:
主办方名称:(全称) (盖章)
分工内容和责任: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成员方名称:(全称) (盖章)
分工内容和责任: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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