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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8GC006JL1、招标条件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由元宝山发展和改革局

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GC006JL

1、招标条件

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由元宝山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06]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古山新苑小区配套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

工程计划投资额:约150万元。

建设内容:古山新苑小区范围内的给水管道、管道井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 期:与施工同步。

工程质量:通过国家及当地供水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任职条件,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监理工程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总监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逐份装订并加盖鲜章:

    ①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书。

    ②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③现场监理机构总监及全部组成人员(包括:土建、电气、暖通等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4.2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每工作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

4.3提交报名材料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老交警队院内办公楼四楼)。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庄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老交警队院内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荆先生

电  话:0476-3509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5001001077

邮  箱:zzgjzb@126.com

2018年3月7日


 

 

 

附件1: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总监           (姓名),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元宝山区以外的其他旗县区承担在建监理项目,且在同一旗县区行政区域内未超过三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若违反取消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拟派驻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注:1、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不符合任职条件,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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