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改革局以廊安发改[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建设地点:安次区龙河下游段,东张务防洪闸至龙河出境断面处。
2.3工程投资已落实,征占地准备工作有明确安排,“三通一平”已完成。
2.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同类业绩指处理规模30000m³/d及以上的水处理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函,且无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具有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3.7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具有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hebpr.cn/)登录主体系统后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上午9:00至2018年 2 月 14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主体注册投标咨询电话:4008503300。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 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
地址:廊坊市银河南路121号
联系人:刘通
联系电话:0316-229232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肖楠、付蔚
联系电话:0311-69052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