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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

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018JFR030C11506BD/ZBDL-201815

2.2项目名称: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

2.3项目概况:根据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建设的需要,为项目提供爆破振动监测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

A海南项目小堆工程:在海南项目小堆工程进行爆破施工时,投标单位需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按技术要求及经过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布置爆破监测点,对爆破作业进行同步实时监测,并按技术要求提交爆破监测结果、监测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

B、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在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进行爆破施工时,投标单位需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按技术要求及经过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布置爆破监测点,对爆破作业进行同步实时监测,并按技术要求提交爆破监测结果、监测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

2.5项目地点:A、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B、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

2.6服务期限:

A、海南项目小堆工程爆破振动监测开始时间暂定201841日,工期暂定18个月。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始/结束爆破振动监测工作作为开始/结束时间。

B、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开始时间暂定201891日,工期暂定55个月。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始/结束爆破振动监测工作作为开始/结束时间。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 2948 2920 0007 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371700—2018312170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42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的相关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人应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需包含监测内容),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 编: 100840

联 系 人: 申海莲

电 话: 010- 8802 3404

电子邮件 shenhl@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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