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未来城·文创谷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高新投置业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高新区
2.比选条件
高新未来城·文创谷项目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7]174号文、衡高新发[2018]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高新未来城·文创谷位于衡阳高新开发区内,北至衡州小学,南接衡州大道,西临光辉街,东近长丰大道。
3.2建设规模:
高新未来城·文创谷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860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9145.12平方米(具体以规划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其中4号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商业与居住用地比为3: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30%);5号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商业与居住用地比为1.5:8.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15%),项目总投资约为100194.25万元;
3.3投资额度:高新未来城·文创谷项目总投资约为100194.25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公开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衡阳市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工程类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社保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本公告发布后出具有效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3月8日~2018年 3月 9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工程类职称、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工程类职称、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及近六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建设工程网》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734-8799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