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2018年度线路维护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FS-201803000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抚顺联通2018年度线路专业通信设施的技改、大、中、小修、改造、动迁、整治、线路维修等项目(省公司招标除外)。
预估规模:预计施工费为300万元(不含税)。
实施区域:抚顺市市区及各县区。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3份额及实施区域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份额,具体如下:
份额1:预计施工费160万元(不含税),份额约占总施工费的53%,实施区域:新抚区、东洲区、抚顺县、新宾县;
份额2:预计施工费140万元(不含税),份额约占总施工费的47%,实施区域:望花区(含李石)、顺城区(含河东)、清原县。
1.4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顺序,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3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确定中标人原则: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前2名依次为份额1、份额2的中标人,如果排名前2名中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进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上述情形,最终可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则无法确定中标人的份额招标失败。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上限折扣为60%;注:报价超过该上限折扣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认证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件扫描件);
2.3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过同类线路维护项目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或合同,提供订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4.1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能够提供已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代开无效);
2.4.2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7.2投标人为外市企业的,需在抚顺本地设有派驻机构(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抚顺本地建立派驻机构;
2.7.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抚顺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9日08时30分至2018年3月13日16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公诚招标”(微信号gcbidding),选择“微信报名”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详细操作可见附件1 《微信购买文件操作指引》。微信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9日10时30分;
5.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科技大厦1510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2除上述四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系统证书办理指南》等。
7.2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系统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中央大街18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
邮 编: 113008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赵经理 联
系 人: 刘蒙雨
电 话: 024-52665403 电 话:
15541965161
传 真: /
招
标 师: 于永飞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541965161@163.com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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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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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9100376718022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3月 8日
发布单位 :抚顺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