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山市冲蒌镇高林山水土保持整治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台山市冲蒌镇高林山水土保持整治项目工程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7]1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是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1、河道中段两岸新建护坡,高度分别为value="3" unitname="米" w:st="on">3米和value="2.5" unitname="米" w:st="on">2.5米,长度分别为value="184" unitname="米" w:st="on">184米和value="224" unitname="米" w:st="on">224米;2、改建灌溉水陂,陂身高value="1" unitname="米" w:st="on">1米,陂体长value="8" unitname="米" w:st="on">8米;3、新建过路箱涵,总长value="28" unitname="米" w:st="on">28米;4、加长45米管涵;建安费:约226.9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冲蒌镇高林山;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壹项(单项)合同造价160万或以上类似的水利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 (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的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6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近3年内(是指2015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向投标人或者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投标申请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请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于
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二级或以上注册(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及其有效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提交相应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7)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投标单位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其中一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报名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分,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的招标信息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和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13686968575 电 话:0750-5513828
日期:201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