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技改及维检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技改及维检项目;
2.2建设地点:阜康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在现有厂房设备基础上进行维检和技术改造。
2.4招标范围:
1.阜康冶炼厂渣库扩建,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檐口高度6米,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2.阜康冶炼厂煤仓全封闭项目,灰仓建筑面积为864平方米,钢结构,檐口高度24米;干煤棚建筑面756平方,檐口高度11米;
3.阜康冶炼厂镍车间加压厂房扩建项目,建筑面积216平方米,排架架构,檐口高度12米;
4.阜康冶炼厂综合管廊改造,L=200m。高度4.9米。此部分施工内容要明确:管廊制作安装、供回水管道安装、电力设施铺设安装,不含压力管道;
5.阜康冶炼厂基础设施维护及维检项目。
2.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1、渣库扩建;2、煤仓全封闭;3、镍车间加压厂房扩建;4、综合管廊改造;5、基础设施维护及维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一标段、二标段和三标段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四标段、五标段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均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2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以备核查,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新疆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
联系人:姜新涛
电话:131503512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飞翔、张浩
联系电话:15909910075、18609909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