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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拟建的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及配套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陆丰市湖东镇辖区内; 2.2招标规模:建设一栋住院部综合楼,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3152.68平方米;总投资人民币10356932.15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资金来源:申请省级补助专项资金,不足由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2报名资料: 3.2.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2.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件; 3.2.6企业开设银行基本帐户的许可证复印件; 3.2.7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间之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到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本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招标人:陆丰市湖东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2368283联 系 电 话:0660-3206522 日 期: 201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