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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分局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龙门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内容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4台龙门式,征集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2.项目概

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4台龙门式,征集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为成都新机场线,线路起于火车南站,经高新、华阳、天府新区后穿越龙泉山至新机场。线路全长约66.71km,运行时速140km/h。一期工程为火车南站~太平隧道出口,线路长约41.08km。二期工程为太平隧道出口~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线路长约25.63km,设合江车辆段一座。

其中我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期轨道工程合江车辆段位于合江镇和永兴镇交界处,西侧紧邻规划的天府动车所设置,东侧紧贴龙泉山脚,合江车辆段及出入场线铺轨线路总长度28.38km,道岔51组。其中整体道床18.136km,有砟道床10.244km,试车线和出入段线使用60kg/m钢轨,按照正线要求执行,都需无缝焊接及CPIII测量;车辆段站场范围内使用50kg/m钢轨,为有缝线路使用基标测量。

    2.2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8034

    2.3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跨度(m)

有效提升高度(m)

备注

1

桁架式龙门吊

16T

2

29

6

双悬臂、臂长1.5m、无副钩

2

轨道龙门吊

10T

2

3-3.9(可调)

2.6

无外悬、无副钩

 

 

 

 

 

 

 

2.4.1 整机参数

成都地铁18号线轨道二标项目龙门吊参数表

名称

起升机构

名称

运行机构

主起升

大车

起重量

t

16

轨距

m

29

减速机

立式(带抱闸)

工作级别


M5

工作级别


M5

整机工作级别

A5

最大起升高度

m

起重净高度:6

缓冲行程

mm

厂家设计

吊车主梁

双外悬、臂长1.5m

跨度

m

29

电缆

m

170

轨道


P43轨相匹配、轨道单边长度150m

 

成都地铁18号线轨道二标项目轨道龙门吊参数表

名称

起升机构

名称

运行机构

主起升

大车

起重量

t

10

轨距

m

3-3.9(可调)

减速机

立式(带抱闸)

工作级别


M5

工作级别


M5

整机工作级别

A5

最大起升高度

m

起重净高度:2.6

缓冲行程

mm

厂家设计

吊车主梁

无外悬

跨度

m

3-3.9(可调)

电缆

m

900

轨道


P43轨相匹配、轨道单边长度200m

   

 

2.4.2 其它要求

1)门式结构形式为桁架式。为保证门式运行的高效性和可靠性,起升机构应采用PLC控制的变频调速,同时的安全保护装置需要配置齐全,2018年4月20日前交货。

2)整机颜色为红色,主要构件表面处理及涂装前进行抛丸预处理,重要构件的表面达到现行国标中的 Sa2 1/2 级,其余构件达到 Sa2 级或 St2 级。抛丸完毕后 2 小时内进行喷锌处理,采用高压无气喷涂,底漆为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涂两遍环氧防锈底漆,最后再涂两遍面漆,漆膜总厚度为 75-140μm。面漆表面均匀、细致、光亮,色泽一致。附着力符合现行国标规定的一级标准。

3)设备整机应满足-10~40摄氏度的环境温度使用要求,防水等级为IP55,防风等级为6级,同时具有报警信号装置、避雷装置、风速指示器、通信扩音、照明等设备。

4)16T龙门式设备整机配置操作室(带空调),同时设备还需配置线控及遥控装置,10T轨道龙门吊设备不配操作室、但需配置线控及遥控装置。

5整机满足国家各项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设备说明书、设备安装图纸、设备电器图,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随机工具清单、随机技术配件目录、特种设备安装方案等资料,且要求技术资料与投标机型要完整相符,卖方提供门式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门式所需轨道、基础预埋件等。

2.5交货时间

2.5.1 生产时间:因招标人工期紧张,招标人在定标后以正式通知形式(正式函件等,合同可与门式生产同步进行)告知中标人后,中标人就须开始安排生产(生产周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日期起计算),最迟交货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4月20日。(厂家需提供最早发货日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3.1.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同类设备供货经历与经验,并且有类似设备已成功运行三年以上,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1.3 财务能力要求: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二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二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3.1.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的方式。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0105-18034)发送到邮箱:446354043@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伍佰圆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圆整(¥20000.00元)。

4.3 招标文件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请分别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定于2018年3月26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 标书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1.powerchina.cn)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营业执照须清晰可见注册资金、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等信息、如无法查看到该信息,申请人自行提供网上的查询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一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投标人须对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中的一级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评审

6.1 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

6.2 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

6.3 评标委员会将对前8家有效投标人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第一次核算,如某投标人评标价高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平均值的95%)40%(不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第二次评标基准价计算(只计算一次)。第一次投标人的评标价超过评标基准价40%以上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不进入第二次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余下有效投标人(第一次评标价未超过第一次评标基准价40%的)评标价平均值的95%重新计算出最终的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如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或进行第二次评标基准价计算时能够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以有效投标人第一次评标价平均值的95%为评标基准价,不进行二次计算。

6.4 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7. 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7.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蒲敏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地铁18号线轨道二标项目部

联系人:瞿学成

电  话:13980476850

电子邮箱:646325930@qq.com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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