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热管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热管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7】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热管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工程规模:供热管网平均每小时供给热蒸汽量36.6吨,最大供汽量65t/h,蒸汽参数为:温度 250℃,压力0.8Mp,全长约12.6K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14566386.8元。
2.4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供热管道安装及配套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压力管道GB2(2)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交易中心提供的银行信函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下列资料现场报名: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③社保登记证(五证合一可免)、④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六楼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736-42130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请各投标人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津市市金鱼岭办事处文家湾社区襄窑路301号
联 系 人:段家银
电 话: 0736-29220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915室(长沙)
常德市鸿升小区长青公寓201(常德)
联 系 人:黄萍
电 话:0736-7810596
传 真:0736-7810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