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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深圳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5】735号、海计装[2016]6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迭福路LNG码头后方陆域(广东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对面)。
2.2 招标范围、规模
(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房1座,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为混凝土排架结构,采用独立基础,库房内设天吊1台(天吊另行招标采购,施工单位负责满足天吊等设备安装的土建条件);值班配套用房位于库房内部东南角,建筑面积396平方米,为三层(局部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清洗训练水池150平方米(储水量450立方米),设备维护保养及晾晒场地101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围墙、边坡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1465.21229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等方面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资质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最近3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同)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承担过工程造价900万元或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承担过工程造价9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证书)。
3.4 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3)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下统一称项目经理)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4)以上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监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6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单位为本单位),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7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总工需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总工工作经验,且为投标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投标申请人单位正式员工,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nth="3" day="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3月9日至nth="3"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3月15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6窗口,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单独提交《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报名申请表采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nth="3" day="2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8年3月29日9 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邮寄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031号海安中心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755-8379701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滨江东路远安新街49号
邮政编码:510230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20-84103163
传 真:020-84426268
电子邮箱:gzhjzdb@163.con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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